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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报道,10月下旬,记者在小汤山非典定点医院采访时偶然发现,那里的临时库房里依然堆积着非典时期剩余的大量医用物资和药品,它们距今都已经超过6年,早已过期或失效。
“这些药品在非典时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非典过后又'束之高阁',直至过期或失效,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与损失,着实令人可惜。”北京市慈善协会有关负责人得知此事后,非常惋惜地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在汶川地震之后,社会各界在很短的时间内踊跃捐款捐物,捐款数额之巨,捐物种类和数量之多,令人惊叹。然而据知情人士介绍,地震之后捐赠单位和企业对捐赠的物资管理不严,存在着装箱的数量、名称与外包装标注不符,部分物资有过期现象。
有关人士认为,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某些商家乘机清理仓库和产品换代,对商家来说这样做既赚了名誉又清理了库存。由于接收单位人手不足、时间紧迫,不能对其捐赠物资逐一开箱检查,所以也就不能保证其捐赠物资的规格和质量。
与此同时,在物资的分配上不能按时、 按量、 按需求地保证灾区的需求,往往灾区医院需要的物资和药品不能及时送到,而灾区不是很急需的物资却在源源不断的送来,这同样造成了浪费。也有知情者透露,“在当时的抗震救灾现场,有些捐赠单位及个人自己开车运送物资过去,到了现场无人接收,就卸在路上。”据统计,在“非典”期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的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和北京市慈善协会、北京市红十字会等6个市级受赠单位累计接收捐赠款物5.7亿元,其中捐赠资金3.1亿元,捐赠物资折价2.6亿元。
对于“非典”期间剩余款物的使用情况,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济处副处长刘振山表示,“非典期间非定向捐赠资金是有一些节余,都上缴财政了。钱不在我们这儿,也不经过我手。我这儿写一个函,很细的,之后再给财政打个报告,同意后,财政会再把钱拨到捐赠中心。”
“我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要给领导写个请示,再给捐赠中心写个通知,我还要给每一个医院发一份函。这个手续是非常完备的,钱的问题是不敢大意的,哪怕手续繁琐一点,责任就会相应地减轻了。”刘振山一脸严肃地说。
但有关专家强调,这些其实都是“半程审计”,并不包括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更不包括剩余物资的审计情况。【新闻链接】:汶川地震当日商家被征用10万物资 仅获7000补偿
汶川地震发生当天,北川县漩坪乡按商家意愿,紧急征用商家物资用于救灾,并给予一定补偿。在商家讨要补偿时,乡政府称当初征用物资的登记册丢失了,无法核实商家被征物资的价值,只能象征性补偿。商家之一的姚兵回忆,他的两个总面积达到160平米的库房全部被清空了,“初步估计物资总价值近10万元。”
地震后,失去了生计的姚兵举家迁到绵阳,找到了一份校车司机的工作,一家三口的生活全靠他那微薄的工资,日子一直过得很拮据。“我老婆待业在家,儿子上小学五年级,房子还是租的,那点工资根本不够。”姚兵无奈地说,找乡政府讨要当初承诺的补偿是被逼无奈,“国家帮助我们那么多,我都感觉到不好意思,可是生活所迫,没有办法。”







